养老和医保分别在两个单位交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可以在不同的两个单位交。在员工正常受雇于用人单位期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不能分开缴纳的,必须同时缴纳。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两个不同的险种,它各自所保的内容是不同的,养老保险可以保证职工在年老时,可以在生活上获得物质帮助,按月领取养老金,而医疗保险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在疾病时能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建立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这部分人员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时,可单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则可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就是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分开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等。这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因没有具体、稳定的用人单位缴纳,所以往往是由个人自行缴纳。根据相关规定,首次缴纳时,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必须同时参保缴费,而养老保险有正当理由可以选择中断,医疗保险由于中断即不可享受医保待遇,故不能中断。至于中断的时间、续缴费等情况则各地政策不同,在具体办理时应事先咨询当地社保征管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