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学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事件回顾是怎样的?
2019年9月16日,广西都安县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扔下楼事件,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在该校四楼廊道上,学生人来人往。突然,一名身材高大的白衫男同学一手揪住一名身材较矮小的黑衣男同学脖子,一手伸向其裆部,双手一用力,将其托起后,从四楼栏杆处扔了出去。黑衣男同学跌落在一楼地面,现场一片混乱。而该同学坠楼后,肇事同学往楼下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开。
不久后,都安县教育局发出通告,证实了此事。通告称:“2019年9月16日8时40分左右,都安瑶族自治县安阳中学九年级学生黄某轩与八年级学生韦某因发生口角、争执,致使韦某从学校教学楼四楼跌落到一楼球场边的塑胶跑道上。”
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将伤者韦某送至县人民医院抢救,随后于当日13时许将其转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救治,同时垫付部分医药费。经治疗,韦某神志清醒。黄某轩后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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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最新进展
作为受害方韦某的代理律师,金律师告诉记者,此案6月17日在当地法院已开庭审理,但法院未当庭宣判。“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名进行了起诉,建议量刑5-10年,被告人的律师对事发当天事实没提出质疑,主要在量刑方面进行了辩护,提出黄某轩有两个从轻情节,一是主动投案自首,另一个是他未满18周岁,还是未成年人。”金律师说。
至于曾经在网络上流传的韦某存在霸凌行为,金律师表示法院审理中未提及,一切以公安机关侦查结果为准,对方也未提出异议。
金律师告诉记者,在庭审中,受害方也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额在30万元左右,但最终法院判多少,他们也在等结果。
北晚新视觉网-广西初中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检方建议量刑5-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