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为何不是法律? 在英美法系国家实行判例法系统,即法官造法,已判决的判例可以直接援用,即是法律。而我国是大陆法国家,实行成文法,不承认判例,因此判决书只是对事实的判断,不是法律,对之后的相同事件只起到参考作用,并不能直接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