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其人其事?
据载,商鞅少好刑名之学,师从李悝。李悝是个做学问的人,就像我们现在每一所法学院里的教授一样,为学问而学问。现在知道李悝的人远比知道商鞅的人少,这说明李悝当时主要是在做学问──做学问的人才这么默默无闻,并且甘于寂寞。但是李悝也不光是做学问,历史学者告诉我们,他那一套在魏国也很吃得开,事实上,他还做过魏国的丞相。但商鞅是不同的,他从老师那里学来了一套理论,急需要应用于实践。所以,他就成了公孙座的门客。门客就是幕僚,就是有钱人养得贤人或者是闲人。我们都知道,战国时代有钱有权的人都会养一些闲人,这些闲人中有幕僚,也有死士。商鞅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师出名门,自然不必做卖命的死士。公孙座是魏国的丞相,而魏国在那个时候是最强大的国家。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商鞅开了一个好头,其意义不亚于我们年纪轻轻就进入IBM这样的大公司,不管干得好坏,这本身就昭示了日后飞黄腾达的锦绣前程。而且商鞅干得并不坏。首先,他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是那种在人堆里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人。而且他还很年轻,这就意味着他很愿意表现自己的聪明。于是,他就很受领导赏识。但遗憾的是,这位领导很快就不行了。垂危之际,座相向魏王推荐商鞅,说他有经天纬地之材,可以接自己的位子。关于这次举荐,有一段非常精彩的台词,在史记中有明确记载。公孙座在这里玩了一个漂亮政治手腕,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领导才能。一方面,他建议魏王重用商鞅,如果不用,一定得把商鞅杀了,以除后患。另一方面,他又告诉商鞅,魏公不肯用你,我已经建议他把你杀了,所以你还是快跑吧。用座相自己的话说,这叫先君后臣。哪边我都对得起,都仁至义尽,至于你们以后谁死谁活,都是身后之事,我就不管了。商鞅并不急着跑,他对公孙座说:“魏王不肯听你的话用我,难道就会听你的话杀我么?”这话说得很精彩,是聪明人才能说出来的话。这话除了表现一个人的智商之外,还包含着比较嚣张的气焰。那时的商鞅,就像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一样才高八斗,血气方刚,盛气凌人。面对这样的人,一般人都不会太舒服。如果你的办公室里正好有这么一位,你也会对那种感觉深有体会。当然,让一位过气的领导觉得不太舒服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你又何必在一位过气领导面前表现你的智商呢?说完这话以后,商鞅还是跑了。他知道虽然魏王不会杀他,但也不会用他。对他而言,没有前途的过活还不如死掉。不然商鞅不会从魏国跑到秦国去──换到现在,这意味着你拿了耶鲁法学院的文凭,却跑到东欧国家去谋职,而且你祖上还不是俄罗斯或者乌克兰人。商鞅师出名门,他的老师李悝是个很了不起的人,以商鞅的智商,纵然算不上得意门生,也学了个十之七八。具体这位高材生都学到了什么,这本来是历史学者研究的问题,和这个故事的关系并不大。但考虑到下面要讲到他在秦国的一些工作,这和他的专业是息息相关的。所以也应稍稍交待一下。李悝是法家早期的思想家,我们都知道那时的文化状况叫百家争呜,法家也是其中之一。后来韩非子归结了前人的思想,成为我们教科书上写得的法家代表。这“前人”中就有李悝一号。他所提倡的,主要是以法治国,赏罚分明,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套经济和军事理论。商鞅所学的基本上也是这一套。商鞅后来还写过书,所以我们现在可以从书里知道,他主张“以战去战”。用现在的话讲,这叫为秦灭六国提供理论基础。商君列传上说,商鞅初见秦孝公,说以帝道,说得孝公云里雾里。复见,说以王道,孝公昏昏欲睡。再见,说以霸道,孝公立刻来了精神,点头称是,奉为上宾。商鞅是实用主义者,懂得变通。对商鞅而言,变法是一种投资。所谓投资,就是指将资金或资源投入某项事业以获取效益的活动。投资的重点是获取效益。效益可以是闻达于诸候,也可以是建千古霸业,总之是实现个人价值。商鞅有资本,他师出名门,天资卓越,而且他能抓住重点:获取效益。至于用何种方式投资,这只是中间环节,并不重要。在这一点上,他比孔丘高明多了。仲尼先生大约是有理想的,所以很固执,说不通就走,结果周游列国,弟子收了一大帮,却没一个当头儿的欣赏。当然,也多亏有秦孝公这么有耐心的好领导。事实上,这样的领导很少,商鞅有这个运气碰到了。所以,审时度势,投其所好非常必要。是为“把握领导意图”。总之秦孝公是看中了商鞅,把他留了下来。这之后当然也有一些舌战群儒的好戏,但这已经是些技术上的细节问题了,我们没必要在此纠缠。商鞅在秦国一呆就是十年。在这期间,迁过一次都,变过两次法,打过几回仗。这两次变法就是我们历史教科书上教的“商鞅变法”。比如说,商鞅统一了度量衡, 这些装米的容器上都印着“大良造鞅”监制的字样。后来,这些容器被秦始皇稍作改动发到了全国各地。还有他把全国人都登记造册,建立了类似于今天的户藉管理,按这个册子逐户征兵,谁也跑不了。他还发明了“连坐”,五户为“伍”、十户为“什”,一人犯法,数门遭殃──这很可能就是今天“伍”和“什”这两个字的起源。史书上还记载了商鞅打仗的经过:商鞅趁着赵齐攻魏的机会,也起兵攻打魏国──他很精明,精明的人从来不会放过任何机会。但即使这样也不一定就能占到便宜,魏国太强大了。于是商鞅修书一封给领兵的魏公子,说大家以前关系都不错,出来坐坐,叙叙旧,化干弋为玉帛吧。魏公子居然答应了,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我们现在无法想象两军对垒的主将可以聚在一起饮酒叙旧。如果有人跟我说,萨达姆应小布什之约去布鲁塞尔喝咖啡,我会先翻一下日历看那天是不是愚人节。但必须注意到,那个时候,是有一种叫做春秋大义的东西的。于是,魏公子就跑去跟商鞅“对人物”去了。我们不知道,他临 走时有没有像我党领导人那么气度不凡地交待下面:你们在前方打得越激烈,我在那边就越安全。但不管他怎么说,怎么想,到了地方立马就被抓起来了。在这个问题上商鞅可是一点都不含糊。他是法家的门人,跟孔老夫子本来就不是一路。魏兵主将被擒,败得落花流水。这个时候的商鞅升官发财的机会到了,他已经是大良造了,大良造是秦国的丞相。也就是说,在事业上他获得了非常大的成功。一方面,他的变法确实行之有效,秦国国力早已今非昔比。另外他自己也摇身一变,成了十五邑的商君。用我们比较熟的那句词来形容就是:位及人臣,功高盖主。据说 孝公甚至曾表示要传位给他,只是后来被他拒绝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商鞅开始为自己“掘墓”了。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商鞅变法得罪了一些人,结下了一些仇家。积怨越来越深,那些人就把商鞅处死了。商鞅的新法是相当严历的,贯穿着一种“轻罪重罚”的观念。也就是说,惩罚的作用不在于让违规者对自己的行为负相应的责任,而是形成一种威慑的效果,使人不敢违规。这也是早期法家比较典型的思路。据说,当时把灰倒在地上都要处以黥刑──在脸上刺字。还有连坐制度,使得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成为法律允许的可 能。这样的法律确实不尽情理,但商鞅并不是死于不尽情理。因为如果是这样,老百姓会先起来暴动,他们是最大的受害者。而事实上的情形是“秦人大悦,路不拾遗”。这说明只要公平,严历一点老百姓是可以接受的。司马迁说商鞅太过刻薄,“刑近太傅”。这不能算是商鞅的错。搞法律的人很清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性,不然他也不会玩一次南门立柱的把戏。但司马迁的说法反映了一种古老的东方哲学。这种哲学肯定因果报应的存在,这就意味着生活中一些看来无足轻重的小事,积累起来都会变成日后的苦果。所以,为人处事,一定要“仁”“义”为先,一定要得饶人处且饶人,不逞一时之勇,不图一时之快,处处留有后路,才能顺风顺水,一路平安。这个道理我们都懂,商鞅也懂。但他太投入了,人一投入就很难顾及到其他东西。商鞅本来是可以变通的,他很聪明。但人并不能总是那么聪明。在本文中我一再提到了聪明这个词。事实上这是个让我很忌讳的词。因为小时候老师总是说我:这孩子倒是挺聪明,但就是爱耍些小聪明,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所以,聪明并不是一个好词。如果你够聪明,你就不要让人觉得你很聪明。领导对我们最好的夸奖是踏实,肯干,而聪明绝对是个很危险的夸奖。后来,秦孝公死了,太子继位,想起了当年的旧怨(秦惠王因触犯新法,被他父亲秦孝公惩罚到秦国各地游学,当时只有15岁,直到30多岁秦孝公快死的时候才把他找回来),就开始治商鞅的罪。商鞅于是就跑。跑到客店,人家不敢收留,说根据商君法令,不能留没有证件的人住宿。他又跑到魏国,人家记着当年受骗的帐,把他赶出来。他无路可逃,就起兵造反。被秦王抓回来,用他设计的刑法把他车裂了,家人也全部处死──这也是他规定的。因此,一定程度上说,商鞅是死于自己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