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诬告了 想反诉 请问下面的情况试用于什么法律条文?
你说的事情,大概了解了。给你点参考吧。
一切的条件就是,实事求是,不要妥协,不要试图撒谎,任何时候坚持事实!
这是个自诉案件,原告负有举证责任,你现在准备的就是推翻他证据的证据。过失致人伤害不构成犯罪。只要推翻他证明你主观故意的证据你就不会又刑事责任了,再给你点建议,在你们县法院开庭的时候,你最好能找点审判员(法官)跟原告的父亲有利害关系,然后开庭的时候你申请他们全部回避,这个案子可能就会交到中院管辖或者由中院指定一个基层法院审理,对你有好处。
笔录问题,首先你不是也有公安开的证明么,拿好那东西,可以对抗笔录。其次那笔录根据刑诉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
对于证人,参考《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可以让他们知道他们所作事情的性质,不需要他们为你对事实做证明,他们不出庭就是你的成功。
你说的反诉,公安局对这起案件没有立案侦查,说明这个起诉实质是属于公诉转自诉案件,所以是不允许反诉的。
你只能另行起诉,你起诉的时候可以控告原告的父亲诬告陷害罪,和上面所提到的关于证人的事情。到公安局控告,不立案的话,也可以去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去法院。参考我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你现在就准备证据吧,在司法审判中,法律指认证据!
时间太晚,脑子有点乱,有些地方措辞不准确,不过大体上应该对你有所帮助吧。相信司法公正,在法律面前纪检委P都不是!
还有啊,把他腿打折了这个问题,你在辩论阶段一定要提出来,就问他怎么打的,用什么打的,打完是什么情况!怎么就证明打架了,来俩证人就能证明?那不开玩笑么。孤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我估计那边人就是想吓唬吓唬你要赔钱呢,因为打球犯规受伤了,就告人故意伤害,这种官司他打的赢吗? 这就是个民事案件,他爸就是没事儿折腾法院呢。对了法院给你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了没?
补充点闲话啊,故意犯规能被肯定为伤害的故意,他们是正式警察吗?证据排除规则里排除非法证据也包括引诱、欺骗的手段得来的供述,你那个绕字用的很贴切啊。有空你看看刑事诉讼法,我觉得他们审讯的时候程序也可能存在问题,你要是有证据可以去检察院告派出所去。百姓不是好欺负的。证据、证据啊,只有证据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