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如何评李明哲案?

9月11日,彭宇华、李明哲颠 覆 国 家 政 权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因李明哲是台湾居民且又有NGO(非政府组织)身份,引起境外舆论的广泛关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明哲是台湾居民,可以不理解大陆的法律,但不能因为李明哲不理解,法律就要对他网开一面。你不理解、不尊重大陆法律,大陆的法律会教给你怎么理解、怎么尊重。

对台湾那些攻击大陆法律不符合“国际规则”的人来说,李明哲案就是一堂普及法律的ABC课:什么事情在台湾能做,在大陆却不能做。这个ABC常识的另一面是,合乎大陆社会发展实践的司法制度确保了稳定与发展,也确保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合法经商、逗留和居住的权利,受到了民众的广泛认可。

李明哲案的特殊性在于,李是以NGO的名义来大陆搞颠 覆 活动的。在台湾和一些西方国家看来,NGO就如同护身符,挂在身上就如同挂上了个“自由、民主、人权”的牌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合理合法的了。李明哲被调查后,台湾有些人跳出来,试图按这个逻辑,借助“国际力量”展开“营救”。在21世纪的今天,台湾居然会有人出此馊招,足可见他们的愚昧与无知。

大陆不像台湾,“国际力量”喊两声就会发颤。大陆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更有自己的法律尊严。谁的护身符也不管用,试图借助于“国际力量”迫使大陆改变法律,只会碰一鼻子灰。

李明哲不是第一个因涉嫌危 害 国家安全而被审判的台湾居民,过去也有过类似的案子,但有的没有公开,引发了台湾和国外一些媒体的臆测,编造出离奇故事。这次公审,有助于台湾舆论认清事实,体会大陆法律的公正严明。同时,它也有利于反击境外舆论将此类案件往“打压人权”方向的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