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实施时间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纪律以及对违反纪律行为给予处分的部门规章。经2000年4月2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0年6月1日发布实施。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内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内务建设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规范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保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任务。
第三条公安机关内务建设,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按照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监督、着眼基层的原则,培养公正廉明、英勇善战、无私无畏、雷厉风行的优良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