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以往医德规范
1988 年 12 月 15 日 我国卫生部发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对医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规定为:
①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患者解除病痛。
②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③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
④廉洁奉公,自学遵纪守法,不以基谋私;
⑤为患者保守秘密;
⑥互学互尊,团结协作;
⑦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