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时期,良贱制度的消亡有何历史意义?

两宋时期对良贱制度的消亡,不光是在我国就是在西方的法制史上也是占有着重要的地位的,因为在当时的封建社会这种做法是非常可贵的。就是和两宋同时期的辽,金,西夏等国也还是有着影响非常恶劣的良贱制度的。

我们先了解一下良贱制度里的良贱两个字,良贱就代表的是良民和贱民,是有着不同法律地位的两种人群。良贱制度在历史上一直就有,在秦朝统一后律法基本都是以商鞅变法为主的,但是却保留了秦国时期的奴隶制度,不过奴隶是可以改变身份的,比如良贱之间可以通婚,也开以凭借军功改变。

到了汉朝,是沿用了秦朝的制度。不过在两汉时期,奴隶的人权还是得到了比较高的重视。在往后到了南北朝的时候,因为天下比较混乱,奴隶的法律地位也就下降了很多。就算是孝文帝的时候做了改革,在战争的时候被俘虏的人还会被充为官奴。到了隋唐,统治者通过历法使得良贱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唐律疏议》将之前历代的法制全都归纳在内。后来随着?两税法?的实施,良贱制度也产生了一些变化,官奴做到了年限后,便可以从良。

到了宋朝的时候,经济发展非常的繁荣,良贱制度也就跟着有了非常大的变化。宋朝初期就颁布了一系列针对奴隶的法律,使得奴隶的人权得到了加强。北宋时期废除了很多的官奴的法律,雇佣关系也不再是良贱关系。在宋仁宗之后,罪犯沦为官奴的做法也渐渐变少,到了南宋这种做法便从制度里正式的废除了。明清时代与宋朝奴隶的地位提高也存在了很大的差距,一直到清朝末年,我国的奴隶制度才算彻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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