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律职业资格证备案
法律资格证没有备案,不会作废,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年度备案在第一季度。过了年度备案期,不再补备,明年再备案。资格证书是长久有效的,一般不会影响使用。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 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第十八条 从事法律职业后的变更备案在从业后1个月内,办理变更备案后在从事法律职业期间便不用每年都备案了。
扩展资料:
备案注意事项:
司法行政机关对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年度备案制度。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实行变更备案制度。证书持有人应当在职业变更后30日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变更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证书持有人职业变更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都是一样的,分正副两本,正本是一张纸,副本后面附有年检栏,取得证书后未从事法律工作的,每年去当地司法局备案,签发的单位是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有部长签名。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变更以前每年都需要在证书申领地进行年度备案,备案时只需“资格证书副本”和本人身份证件,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不需要委托书,不收取费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