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代社会发展德治比法治更重要"作为观点写一篇开篇立论

德治与法治,两个途径,同个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发展。今天我们讨论当代中国,德治与法治哪个更重要就是要比较哪一个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我方认为当代中国德治更重要。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下定义。德治是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交往中应遵循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其目的是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平使其更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而法治。德治是靠社会舆论道德规范的说服力、劝导力、影响力以及人们的内心信念。而法治则是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国家的强制力。接下来我方将从三个方面陈述当代中国德治比法治更重要。

第一, 从对人的约束作用看。法治和德治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前者侧重于治法

而后者侧重于治人,而治人应重于治法。因为:首先,“治人”在内容上实际已包含有“治法”的要求,“治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 治人”,在本末顺序上,应当是“治人”为本,而“治法”为末。其次,“治人”是“治法”的依托,“治人”有助于更好地“治法”。作为一种规范,法只能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对人的内心世界则无法涉足;要涉足人们的内心世界还需要人本身。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再良好的法制,假如没有具备应有素质的人去执行,仍无异于一纸具文。因此,单纯“治法”不足以“治人”,要实现法治的理想目标,还必须要把最终的依赖点放

在“治人”上。否则,即便将完善至极的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上,也仍难以实现我们最初设想用法制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所以德治比法治更重要。

第二, 从对人的引导作用看。法治只能告诉人们什么是错的,并在人们犯错之后进行惩罚。

而德治不仅会告诉人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还会告诉人们那些为什么是错的又

为什么是对的。使人从内心接受,进而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不论德治还是法治都是

为了引导人们去做应该做的事情,去做好的事情。而在这一点上德治做的远远要比法治多得多也好得多。故德治比法治更重要。

第三, 从作用范围看。德治的作用范围要比法治的作用范围广得多,所以德治的覆盖面就

更大,受众更多,包含的内容也就更多。许多法律没有涉及或者或者法律无法涉及

的地方道德也都会存在。例如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让座,再如在与外界联系及困难的地方哪里的人们或许不知道法律规定了什么,但是他们一定知道道德要求他

们什么。所以德治比法治更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我方并不否认法治在社会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我方也承认法治以其清楚明朗,刚性严格的特点做了一些仅靠道德所无法做到的事情。但是基于中国当代的国情出发,基于对长远的发展考虑,我方坚持认为当代中国德治比法治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