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上岗证从那里报名考试
一般是一年一次,年底那个是针对历年会计专业毕业生的!你家住哪个区就到哪个区的财政局报名,事业单位的统一在市局报名!如果你想参加培训就去泺源大街那的财政学校,外面的最好不要报比较垃圾!复制一份今年考试的通知你参考一下! 关于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进行,为使报考人员做好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山东省财政厅鲁财会〔2005〕65号《关于200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考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门,分别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为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日常考试或珠算协会组织的定级考试取得。
二、考试条件及报名携带资料
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因有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相关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一)高中毕业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非会计相关专业毕业,或虽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相关专业毕业但毕业时间已超过两年的,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二)2004年、2005年毕业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相关专业毕业,只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
以上两种符合报考范围的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三)2006年毕业的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相关专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只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
驻在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开发区的各有关大中专学校2006年会计相关专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该类考生报名时须由本校教师统一领取报名信息卡填涂后,教师统一持学校签发盖章的证明信、报考人员名单原件和报名信息卡到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点集体报名。
以上三种情况报名时都须携带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2B铅笔、橡皮、蓝黑色或黑色圆珠笔(钢笔)。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安排
市财政局及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时间统一定为2006年2月20日(周一)至2月28日(周二),报名用表格为报名点现场领取的“光电信息卡”(钢笔、圆珠笔及2B铅笔填涂);准考证领取时间:2006年5月8日至11日,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过期不再领取。
符合报考范围的省直、中央驻鲁单位和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点;其他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原则到所属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处报名点地址:经二路164号院内南楼一楼(1路车市政府站附近,市教育局对过)。咨询电话:87940236、86059630、86059632,查询济南市财政公众网:www.jncz.gov.cn,也可发电子邮件咨询:sczjkjc@jinan.gov.cn
历下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东外环路5617号(燕山立交桥北面路西),咨询电话:88583019;市中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英雄山路8号(苏宁院内北楼四楼),咨询电话:82059692;槐荫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经十西路275号(槐荫政务中心)526室,咨询电话:87589526;天桥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堤口路53号(天桥区政府院内),咨询电话:85872575;历城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山大北路21号,咨询电话:88023631;高新区财政局报名点地址:工业南路28号B座(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2楼3号窗口),咨询电话:82689722。其他各县(市)区财政局报名咨询电话如下:章丘市:83229414,长清区:87262855,济阳县:84236695,商河县:84879926,平阴县:87883981。
考试日期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2006年
5月13日 8:00—9:30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00—11:30 《会计基础》
200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执行《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一年。
四、考试题型
考试题型为客观题,填涂信息卡答题。
五、考试内容、教材及收费标准
考试内容不超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范围。考生可自愿购买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用书编写组依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学习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材,价格14.00元,《会计基础》教材,价格12.00元。
按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科20.00元。
六、其他要求
考生对本人提交的毕业证书负有完全责任,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参加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市)区财政局应广泛进行宣传,在受理报名时要注意审查考生填报信息的正确性,务必严格按照报考范围审查考生资格,切实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在报名资料整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
参加此次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合格考生在省财政厅办理,市直单位合格考生在市财政局办理,其他单位合格考生或无单位的合格考生到单位或户口所在的县(市)区财政局办理,具体办证事宜可登陆济南市财政公众网或电话咨询。
2006年我市受省财政厅委托,将在适当时机进行网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点,届时报名考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参加本次报名考试的考生不在网上考试试点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