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什么意思
在法治社会中,任何一项民事行为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要求才会是有效的,而如果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时,民事行为肯能是处于自始无效的。民法典中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什么意思?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我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什么意思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是指,在法律中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哪些民事行为无效
(一)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如17岁的少年设立的遗嘱无效、精神病人抛弃所有权的行为无效等。因行为人无意思能力,其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无效;
(二)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意思的形成自由和意思表示自由是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若在意思形成和表示过程中欠缺自由甚至完全不自由,按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则应属无效,不能依照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效力;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该行为须具备下列条件:外部表示与内心意思不一致、表意人与相对人恶意通谋、具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目的;
(四)伪装行为。即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比如,签订虚假的租赁合同,将租金摊入成本以逃避税收;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利益的行为。所谓违法行为,不仅指违反民法规范,也包括违反其他部门法的规范,同时包括违反国家政策等。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义务,具体规定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