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有哪些
国家海洋局代表 开展海洋督察.
国家海洋局代表对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下沉至设区的市级人民。
国家海洋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建立海洋督察工作机制。督察内容包括重点督察地方人民对党中央、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海洋资源环境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察方式包括对海洋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开展例行督察;对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者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等特定事项进行专项督察;对已批准的海洋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审核督察。督察程序包括督察准备、督察进驻、督察报告、督察反馈、整改落实和移交移送等6个环节。海洋督察不改变、不取代地方人民及其海洋主管部门和海洋执法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管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