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分公司是法律主体吗?都是会计主体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总公司既是法律主体又是会计主题。分公司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不是法律主体,只是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是对等的概念,会计主体又称作会计实体、会计个体,是指会计人员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法律主体是指对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法律主体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对于企业中一些特殊的单位,如独立核算的车间、分公司等都可以作为会计主体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