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的明文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一、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二、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怎么处理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企业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将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结转之后,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科目余额应该为0;
2、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收入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
3、将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的借方。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