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商铺噪音扰民谁管

法律分析:报警。《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和国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社区居民楼附近禁止使用扩音器材。《物权法》中规定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若扰民声音达到一定分贝,可参照此条法律,法院会责令停止噪音侵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