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氏骗局法律责任
2021年是我的一次水逆。也是我活了小半生,最艰难的一年。
前半年到处旅行,看了很多风景,很开心,觉得世间很美好;后半年被某旅行平台诈骗,报警,抑郁,疗伤,听法制节目,分析不同类型的诈骗、传销类案子。并不断反映给相关部门希望能引起重视。
这半年时间的反思,学习,总结出一个道理,无论是在传销案中,还是在诈骗案中,其中的受害者,也并不完全是无辜的。
作为这个民宿平台被诈骗的受害者,起初我也觉得自己很冤枉,求诉无门时也很绝望,且很讨厌那些持 “受害者有罪论” 幸灾乐祸的旁观者。
但接触的信息渐渐多了,才终于认清现实,参与者中,绝大多数人都不是无辜的。即便是我自己,被诈骗了很多钱,但站在客观的角度看,我也并不是完全无辜。
如果我不贪心,不抱侥幸心理,如果我能存着一份理智,就不会被诈骗那么多钱,所以我作为受害者虽然很可悲,但也并不无辜。
尤其是一宗诈骗案已经明显看出有问题的情况下,甚至是已经在相关部门介入的情况下,还有一些人不想着赶快脱身尽量挽回一点自己的损失,还依旧在那里如洗脑般呐喊着 “誓与XX公司***存亡”,“支持XX公司到底” 等一些打了鸡血一般的口号。
真是让人不禁唏嘘一声 “无可救药”!
而 社会 上,这类的人多了去了,明明已经有多人好心预警这是陷阱,你千万不要陷进去。但他们却不会听别人的好心提醒,而是反感别人提醒,甚至是恨上了这些提醒的人。就愿意一意孤行地扎进骗局里,继续被骗。等到彻底被骗没钱了,骗局完全显露了,那些骗子把他(她)们拉黑了跑路了,再追悔莫及,已然是没用了。
当然,我就是这类受害者,当初也有朋友提醒我小心提防,不要付那么多押金订几个月以后才能住的房,免得平台卷款跑路。但我却没有听,想赌一把,觉得自己会把握好风险不会上当,结果后来当然是被骗的裤衩都没了。
细想想,我这纯粹也是因为一个贪字,被骗很可怜,却也很可恨。如果我没那么贪心,被别人画的大饼冲昏了头脑,也不至于被骗那么多钱。虽然期望国家能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漏洞,打击这些明目张胆的庞氏骗局,但受害者也不能将责任全部归罪于法律漏洞,也应该从自己身上找找原因,在面对完全不合理太轻易获得的巨大利益骗局时,是否也能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我因为自己被骗,这几个收集相关资料,更是发现了太多类似的诈骗平台。所以前段时间我揭露了一个和骗我的平台相似,也是借庞氏骗局诈骗的公司。我把自己血淋淋地教训写出来,希望能给更多的人提个醒,让他们及时收手避免被骗。当然,也有人感激我,但更多的人怪我危言耸听,甚至是有一些“托”恨我搅了他们诈骗的好事,不是与我摆事实讲道理作解释,却是跑来用各种低俗肮脏的言语辱骂我人身攻击我。
此外,再来说一说这些“托”。这也是在一个诈骗案件中值得每一个人警惕的。
所谓托,就是在各类型骗局中,给受害人充当“牵线搭桥”,给骗局“吹嘘夸赞”的角色。比如我所接触的这款民宿平台的托。
最开始,我本来仅仅是为了低价订房方便旅行,加入了一些民宿会员群,刚开始也只是为了与其他会员之间互相交流旅行经验,交流订房攻略。却实在没想到,这些会员中就有很多是托,它们就是专门做这行勾当的。它们但凡尝到一点民宿平台给的甜头,就会卖力、疯狂、虚假宣传,拉更多的新人进来诈骗。
这些托,是区别于那些正常消费者的。因为他们深谙此中门道,并非完全无知平台套路,他们很多人明明知道平台是利用庞氏骗局诈骗,却仍配合平台欺骗那些无知的消费者,这些托们每天在群里发一些虚假的诱惑的内容,吸引不知情者把持不住,不断购买会员卡不断掏钱订房付押金。而等到这押金积攒到一个程度了,骗子就会卷走押金跑路。独留可怜的受害者求诉无门。
而那些托呢,一般是在早期就会收到平台负责人的风声预警,她们早早将自己的押金钱财撤了出来了,只留下那些不知情的消费者还在懵懂其中。这些托们,他们在这个庞氏骗局平台大大赚了一笔,联合平台吸干了不知情消费者的血,暴雷后转身离开,不用负一点法律责任。接着又会去类似的庞氏骗局平台,继续联合平台当“托”诈骗。
总之,一个庞氏骗局的诈骗案中,不论是主要负责人,还是托,还是普通消费者,没有几个是完全无辜的。骗子和托自不必说了,他们是首恶和辅恶,该唾弃谴责,负有法律责任。
而那些普遍的消费者,也不要每次抱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能占到便宜不会被骗,从最开始就不应该有侥幸心理,免得越陷越深。毕竟真侥幸得手从骗子手里抠到食的只是少数,更多的人是玩不过骗子的。
为免被骗,还是老老实实挣钱,踏踏实实做人的好。不然,常在河边走,总会沾湿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