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任何责任

法律主观:

不能, 合同解除 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 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 民事责任 ,主要包括 不当得利 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