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内容吗?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是宪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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