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笼网使用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地笼的材质为塑料纤维,网目很小,一般鱼虾类误入后就很难能够出来逃生,能够沉入水底捕捞小鱼、龙虾、黄鳝、泥鳅、螃蟹等鱼类。根据相关法律,地笼在许多地方的渔业管理条例中早已被列为禁用渔具不允许使用了。同时,在江河湖泊被禁止使用的网类渔具还包括抬网、绝户网、拦河网、撒网和粘网等。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了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之外,将实行暂定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在这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避免对禁捕管理和资源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渔业法》 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