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男子被控杀人7年后无罪释放,如何避免冤案发生?

洛阳男子被控杀人7年后无罪释放,如何避免这样事件发生?

一、案件是怎么发生的?

2011年的时候,洛阳的王涛在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欣达市场附近下落不明,后来王涛的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2012年,王涛的尸体在老城区洛阳桥东侧的洛河水面被发现,而作为王涛同班同学的师勇在经过警方先后三次传唤之后,被从实习打工的一家工厂带走了,之后师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他的父母也被警方带走,并且于第二天因涉嫌包庇罪被刑事拘留。师勇和他的父母被羁押后,十岁的妹妹一个人在家无人照顾,随后年迈多病的外婆来到了家里,带着年幼的妹妹艰难度日。

二、师勇是怎么被当成嫌疑人的?

师勇在2012年被拘留羁押期间,洛阳市检察院曾向洛阳中院提起公诉,指控师勇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洛阳中院开庭审理之后,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回起诉。但是师勇一家一直处于羁押状态。直到2015年,涧西区检察院又以师勇犯故意伤害罪涧西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涧西区法院一审判处施勇有期徒刑15年,判处他的父母有期徒刑3年,施勇和他的父母不服,提起了上诉。在2015年7月,被羁押三年之后,施勇的父母被取保候审。一年之后,因为遭遇到这件事打击的父亲师东会在家因病去世。2016年3月,洛阳中院以原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了涧西区法院重新审理,2019年6月涧西,法院再发回重审后重新作出判决,推翻原有罪,判决改判施勇和他的母亲韩双梅君无罪。在长达7年的羁押之后,师勇终于被释放了。

三、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冤假错案呢?

在这个案件中,师勇在整个询问过程中,录音录像残缺不全,案件的客观证据均没有找到,现场的勘查笔录鉴定意见辨认笔录以及证人证言,仅仅只能证明王涛的被害情况或者物品是师勇所有并不能证实王涛的被害是师勇所为。想要避免类似案件发生,一方面要靠现在比较发达的技术侦破手段,还要加强我们公职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时刻为人民的利益着想,一丝不苟做事,才能减少类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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