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圈地运动究竟有多残忍

英国的圈地行为有四种,其中圈划牧场规模最大,被史学家称为圈地运动。

一、地主是哪些人?

1、英国是封建制(不同于中国概念的封建制),中世纪,国王把地域分封给对国家有功的臣从,他们成为封建领主。领主再把领地分封属员,形成小领主(庄园主)。贵族占有土地最多,圈地主要是圈他们的地。

(注:欧洲的领主与领地居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居民纳税或交地租,领主承担保护他们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领地与领地之间的争端引发战斗,是贵族带弟子参加战斗。国家有难需要征集兵源,是贵族及弟子带马匹和兵器出征。20世纪亦如此,电影《音乐之声》和《魂断蓝桥》中,就是贵族参军打仗,如要再一步征集兵源,才轮到平民。贵族参军保家卫国,连王子王孙都不能逃避)

2、农民拥有祖传的“份田”(中世纪实行“敞田制”,内容之一是将土地公平分配,你得一块肥田,搭一块瘦田;得一块近田,搭一块远田;得一块干地,搭一块涝地。由于分配的田地划成条状,又叫条田)。“份田”在领主的领地内,不因领主分封而变更,领主也不得侵占。因为份田是零碎的条田,不便耕作,通过数百年的土地置换买卖,有的农民拥有较多的条田,成为庄园主;有的农民条田不够耕种,他们或去庄园主家做工,或租赁大地主的地耕种。

3、自由职业者与工匠拥有祖传份田(条田),他们将份田出租。

以上的人均是拥有地权的地主,区别在于土地的多寡。在圈地运动中,他们有圈地者,也有被圈者。

4、农民及庄园主开垦领地内的荒地,原则上是领主的领地,由于开垦者投入劳力财力,开垦者自己享用垦地的果实。时代久了,渐渐含有私田的性质,但又没有地契。这部分土地产权不明,容易产生冲突。

5、有能耐的农民租用较大片的土地,成为二地主。

6、佃农租赁地主的土地——他们或是拥有少量条田的农户,或是农奴另外再租赁土地耕种(中世纪欧洲农奴不是中国概念的农奴,他们与主人之间是契约关系,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第5、第6种情况,农民的耕地虽没产权,但有租赁权,可世世代代租赁下去。圈地必须废除租赁关系,也容易引发冲突。

二、为什么要圈地?

英国中世纪末期,随着殖民扩张,海外贸易发展,毛纺制品需求量激增。养羊是产业链的上游,高峰时养羊剪毛的收益是其他农产品两倍。利益的驱动,使得圈地越演越烈,形成规模化的运动——时间跨度从16世纪初到19世纪中期。

圈地在欧洲其他国家也发生过,如法国南方,圈地种葡萄酿酒。

三、圈地者与被圈者是哪些人?

被圈者是哪些人?

1、有土地权的贵族、农民、工匠、自由职业者,他们基本是“让圈”——把地租赁给牧场主,极少有卖地的。因为行情见涨,圈地是个卖方市场,拥有土地者往往可以获得有利于自己的租赁价格。

2、有土地租赁权的农民与小庄园主。

他们将丧失土地租赁权,通常是地主在契约期满(多为一年的租约)前劝他们不再继续租地,也有不讲情面的地主劝说不通到期时断然中止租赁契约。如果地主要收回租赁权,租赁者想继续租赁的话,可以出跟牧场主一样的价格保留租赁权。

由于租地耕种的农民绝大多数是弱势方,他们很可能在圈地中丧失世代耕种的租赁土地。其出路:少部分人做牧场主的牧民;大部分人进工厂做工人;还有极少数人成为流民。

在整个圈地运动中,主要受损方是这些世代租赁土地的农民。

圈地者是哪些人?

1、世袭贵族、新贵族——英国宗教改革,国王没收天主教会的产权地赐予对国家有贡献的人士。他们本身就是大地主,自己圈自己的地:或把自己组织农奴耕种的地圈为草地,或协议中断出租土地圈为草地。草地或由自己经营牧场,或出租给其他牧场主经营。在圈地的过程中,第三方可能在一开始就参与,也有后期介入的。

2、新生资产阶级:有放弃传统庄园经济模式的新老贵族,有各行的资本家尤其是毛纺业资本家,有形成规模的牧场主。

3、因羊毛涨价收益颇丰的个体牧民,他们有余资增加租赁土地圈作牧场养羊,这部分牧民有的成为大牧场主。

4、经营有方、头脑灵活的农民,他们有余资更有胆识增加租赁土地放弃耕种农作物而改为养羊。他们也有可能成为大牧场主。

说到这,我们基本可以判断:圈地者与被圈者基本势均力敌。这不等于就没有弱势方,弱势方是佃农和农奴。佃农将丧失带世袭性质的土地租赁权;农奴由于主人不再种植农作物只需少量牧民而与主人脱离依附关系。

四、圈地合不合法,有无矛盾冲突?

1、圈占公***荒地

圈地是从公***荒地开始的,圈公***荒地自始至终是圈地的主项。

由于牧草对土壤的要求不高,有大量的公***荒地被圈。理论上讲,公***荒地属于领主,即使是领主圈公***荒地,也必须给受损方一定的补偿——原因是公***荒地原先可以放养羊,你现在要圈养,挤压了别人放牧的地盘。如果圈到了已经开垦并种植的荒地,圈地者必须与开垦耕种者协商,或置换一幅地,或予以补偿。协商是一种合法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绝大部分公***荒地圈为牧场,得到和平解决。

但是,也有极少圈地者以势压人通过协议,或出现补偿不到位的情况,这就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解决矛盾的途径:一是上诉法庭;二是直接采用暴力。

有的领主禁止圈占荒地围栏成个人牧场,仍然采取古老的敞田制——即公***荒地和收割后的农田敞开供领地的任何人放牧。

2、圈有产权者的土地

这完全是一种市场化的行为,价高者得,谁肯出较高价钱,谁将获取土地租赁权,用于养羊放牧。这种情况引发的矛盾冲突极少。

3、圈出租土地

佃农与农奴过去享有近乎世袭的该幅土地的租赁权。地主或第三方若要圈,多数通过协商劝说佃农不再续签租地,适当地给予一些补偿。佃农的态度因人因地因时均有不同:有的见做工的收益高过种地,自愿放弃;有的经不起劝说,勉强同意放弃;有的受圈地者强势紧逼,被迫放弃;有的不管怎样协商,横竖不同意放弃租赁权。

后一种情况最容易引发暴力冲突,圈地者协商不成,单方面解除“约定俗成”的续约权利,倘若农民赖着继续耕种,使用暴力将他们驱赶。当然也有不再享有续约权的农民暴力报复圈地者。

五、羊吃人的情况到底有多严重?

1、政府扮演何种角度?

不论哪种圈地,政府均未参与。圈地者不可借助王权和官权圈地,政府也不会做圈地者的后盾。由于国家不支持,圈地者不可能打着为了“英国的发展”的旗号,圈地是个人行为,不是政府行为。

然而,政府有过不作为。议会曾一度废除国王颁布的反圈地法而引发圈地热潮,但国王基本上采取反圈地的政策,颁布法律限制、遏制、直至最后禁止圈地。

2、贵族扮演何种角色?

出于政治需要的宣传与教育,中国人对贵族缺乏客观的评价,认为贵族代表落后、保守、残暴,甚至反动。英国贵族是早期民主的推动者——因与本篇关系不大,不赘述。我们看英国的历史资料及文学作品,对贵族大体抱有好感。这是因为,贵族占有道德的优势,宽厚仁慈(指群体而不指个别)。因此,尽管有贵族参与圈地,绝大部分贵族都能以服人的方式解决圈地引发的纠纷。

3、英国的法律对圈地的制约如何?

英国在中世纪逐步建立起普通法与衡平法体系。1215年英国贵族与国王签订的《大宪章》,这成为英国渐进式民主法治的基石。国王、贵族都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英国的司法独立有较悠久的历史,以权代法,以权干预司法的情况很少。圈与被圈,出租与租赁都是按契约进行。即使地主单方面不再续签租地,也没有违法。至于圈地引发的暴力,不论施暴者是圈地方还是被圈方,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4、野蛮圈地普遍吗?

三百年前,一群米波尔庄园的农民来首都伦敦“上访”,向国王递交控诉信:

“这个有权有势的约翰·波米尔用欺骗、暴力占有您的苦难臣民——我们的牧场,这些土地是我们世代所拥有的(基本上是租地,产权属米波尔)。他把这些牧场和其它土地用篱笆围上,作为自己所有。

“后来,这个约翰·米波尔又强行夺取了我们的住宅、田地、家具和果园。有些房屋被诉毁,有些甚至被他派人放火烧掉,我们被强行驱逐出来。如果有谁不愿意,波米尔就率领打手包围他的家。这些人手持刀剑、木棒,气势汹汹,凶猛地打破他家的大门,毫不顾忌他的妻子儿女的号哭。约翰·波米尔为了圈占我们的土地,不惜将我们投入监狱、毒打、致残,甚至杀害,我们现在连生命都难保全。”

这是中国书籍和报刊反复引用的历史资料,结果怎样,均没有提起。也没明确的时间地点。

5、如何应对农民起义与流民犯罪?

由于圈地运动,1536和1537年,林肯郡和约克郡先后爆发农民起义。1549年又爆发凯德起义。

为何要暴动?农民不愿离开耕种的土地,以暴力的形式反抗中止续约。一旦形成规模,可称为农民起义。起义是一个带光环的词汇,因篇幅关系,在此不讨论。

无情镇压不是办法,政府采取打压圈地的政策,先是出台反圈地法,后出台限一年内将所圈牧场复耕、耕者续租的法律。这项法律未得到较好的实施,原因有四:毛纺织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在议会反对此法;圈地受益方消极执行;已经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前佃农不愿续租耕种;在当地做工的前佃户发现收入高于耕种而不愿弃工务农。从总体上讲,法律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圈地。此后反反复复,直到政府出台禁止圈地法。

相对英国的土地资源,英国的人口本来就不多。加上海外扩张,殖民地需要大量移民以及英国渐成世界工厂、世界经济中心的现实,从理论上讲,失地农民丝毫不必担心就业——各行各业都急需人力,你如果想去伦敦安家,在贫民区建一个窝,找一份工作,全家就是伦敦某教区的人(没有户籍限制)。

那么,失地农民中哪些人成了流民?

主要是好吃懒做的农民。他们原先与领主有很强的依附关系,我活得不如人家,领主不会看着我全家眼睁睁饿死冻死吧?我家受灾受难,领主有义务帮助;我没老婆,领主也得想办法找一个丑女让我凑合。这种人原先在庄园懒散惯了,适应不了工厂的严明纪律和高强度劳动,宁可四处打流。另外还有少数一时还没找到适合于自己的工作,在流浪中寻找机会或观望。

(真是吊诡,获得自由身份的农奴绝大多数不愿脱离依附关系。在俄国,激烈反对废除农奴制的人,恰恰是被解放或即将解放的农奴)

流民乞讨、偷抢,打家劫舍甚至杀人,数量多了还会引发小规模暴乱。

政府出台惩治流民法,规定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一个月)没有找到工作而流浪者,一经告发或抓获,就要受到惩处。惩处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于是政府出台(1601年)济贫法,规定各地教区开征济贫税,只要在教区居住一定年限并曾从事劳动的失业者,可领取救济金。

政府采取限制圈地政策与济民法律,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但是杜绝了农民(包括流民)起义。

6、羊吃人究竟有多厉害?

根据以上事实,圈地运动不像某些国家宣扬的那么恐怖。

羊吃人是谁说的,英国作家托马斯·莫尔在《乌托邦》一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书的全名叫《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益又有趣的金书》。作者是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脱离社会现状空谈平等均产。莫尔认为自古到今,全球没有理想社会。在他眼里,圈地运动一无是处,罪恶滔天,羊要吃人。

圈地运动规模有多大,持续时间有多长?

以圈牧场为核心内容的圈地行为,从15世纪70年代至19世纪70年代,时间跨度为400年,英国约6成的农地被圈为养羊牧场,其中被圈的农地,公***荒地约占7成,原有农耕地只占3成。平均下来:每年约有0.15%的农地(包括公***荒地)被圈为牧场;每年约有0.045%的农耕地被圈为牧场。

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教科书上的“圈地热潮”、“圈地狂潮”、乃至“圈地运动”实有夸大热度、规模与速度之嫌。当然,有的地区圈地较多,热度较高,但从全国范围来讲,圈地基本是和平的、平缓的、有条不紊,甚至是冷冷清清的。

法律框架下的圈地,能混乱和残酷到哪去?我们从自律这个角度讲,相当数量的贵族对圈地是持排斥态度的,他们是保守势力的中坚,坚持古老的自给型的庄园经济。受利益驱动,有些贵族动心,尝试圈地(主要是圈公***荒地),遭到领地居民的反对,贵族要么收回圈地打算,要么继续观望,最后即使圈地,也是建立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还有一些庄园,佃农自愿弃租,到收入高于耕种的工厂做工。既然如此,贵族圈地也就理所当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