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满一年零三个月的员工,现在公司以不适合公司工作为由,无故辞退我,请问公司该如何赔偿我
问:公司以没有合适岗位理由,提前9天口头通知辞退,工作不到1年半,这属于非法辞退吗?可以有哪些补偿或赔偿?
律师提供法律建议,供您参考:
公司以没有合适岗位为理由,或者是员工不适合岗位为理由,直接通知辞退,是违法辞退的行为。
适合或者不适合并不是公司领导直接就主观判断的,如果公司可以这样随意辞退员工,那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的。
不适合岗位在法律上是不胜任工作,判断不胜任工作需要有具体的标准,然后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劳动者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才能合法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违法辞退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一年六个月以上,违法辞退需要支付4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工作一年是两个月工资的标准,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