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是否是法律问题
我个人认为是有嫌疑的,就之前那位匿名人士的回答,你可以看出学生在校的安全主要责任方为学校,但是学生安全还有一个直接行为责任人那就是当值教室,教师与学校为雇佣关系,但同时学校应该承担的对学生安全保障义务,教师是直接行为人,所以往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老师和学校往往是同等责任,甚至大多时候学校是主体责任,但这不是说老师的责任是附带的,而是强调学校在对学生安全方面,对老师的培训教育往往没有做到位所以才会由学校担主责,从这里你就可以看到,老师和学校在对学生安全方面是具有同等义务的,这也是教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之所以说范跑跑的行为是涉嫌,是因为他的行为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后果(现在的影响仅在职业道德和可能预见的严重后果但未实际发生),如果因为他的行为最终仅有他一人逃生就,那么等待他的就将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谴责了,很有可能还有法律方面的严惩,这是我个人的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