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未到检察院律师怎么办
法律主观:
1先看是否明知处理的是赃物。 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量刑步骤: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 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 律师的权利 、也没有律师通过诸多亲办案例积累的知识、技能上的实践经验,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况且,律师是围绕全案证据逐步展开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的,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过程--千案千变千种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询得明白。 3、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 刑事辩护律师 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