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事法律关系的不同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二)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四)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