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是怎样有效取代手写签字盖章的?
电子签名取代手写签名盖章,主要有两点原因:
电子签名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手写签字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使用电子签名比手写签字盖章拥有绝对的优势。
而选择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是实现以上两点的最佳选择。
《电子签名法》对电子签名的定义是:“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也就是说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签名,才是可以替代传统签名盖章的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法》第13、14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合同效力等同纸质合同,签署合规有效。其对应法律科技如下: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人脸生物科技识别、银行卡要素等多重技术手段实名认证,确保颁发电子签名为专人所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加密登陆,预留手机随机动态密码确保签署行为为签署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国家权威机构颁发CA证书,并确保证书指纹唯一性型,使篡改无效并可识别签名真实有效性;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文档转换为防篡改PDF,加盖国家授时中心时间戳,并由权威司法鉴定中心、第三方平台联合存证,合同真实性可校验。
从司法实践来看,法官可以从考察电子签名是否属于签名人专有和控制、考察在签署数据电文时,数字证书是否由电子签名人控制、考察电子签名的技术方案(如果采用了数字签名技术,一般可认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三个方面判断是否符合上述可靠的电子签名要素。
第三方电子签名”区别于传统“电子签名”,采用SaaS的交付模式,既降低了企业用户的使用门槛,又缩减了部署时间和成本,且没有超出“可靠的电子签名”四要素的范围。
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存储电子合同更加便捷、提升合同签署、流转等方面的效率、应用电子签名签订合同能够节省时间、应用电子签名的合同多重备份均有法律效力、更有效防止信息被篡改、提升存储的安全性、节省快递费用成本和纸张成本、提升企业形象、线上存储电子合同节省物理空间、助力企业互联网化转型、响应上级领导要求,满足领导移动签名的需求等众多优势,让电子签名逐渐走进大众的视野,在各个领域各个应用场景中正一步步取代传统的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