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法八条禁令解释

法律解析:

1000米以内禁止畜牧养殖。根据法律规定,养殖场要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关条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选址应注意以下事项: 1.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要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要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5.要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卫生。

法律依据:

《 畜牧法 》第四十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三) 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