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时,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处理。农民工遭遇工资拖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之前,应先通过劳动仲裁尝试解决争议,仲裁未能解决问题时,再通过法院追索。农民工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减轻因经济困难而无法承担法律服务费用的压力。
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需支付拖欠的工资本金;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迟延支付工资的赔偿金;
3、若拖欠工资行为严重,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4、用人单位的信用记录可能会受到影响,影响其今后的经营活动;
5、拖欠工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面临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增加额外的法律成本。
综上所述,农民工面对工资拖欠问题应首先尝试劳动仲裁解决,若未果则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在经济困难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以减轻因诉讼产生的费用负担。
法律依据:
《薪资支付暂行规章》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薪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薪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薪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薪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劳动者薪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章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薪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