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财务人员违法犯罪具有7个特点:
1、智能性。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都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作案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凭,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相对来说都很精通,有的人还对法律知识有较深刻的了解,在作案时即已经想好怎么规避法律和逃避检察机关的侦查,由于绝大多数侦查员对会计领域的不甚了解,因而侦查财会人员的职务犯罪相对更为复杂。
2、工作便利性。绝大多数的财会犯罪人员都是利用自己经手财务的工作便利,在没有较好的监督体制下作案。
3、以贪污、挪用为主。处于领导职位的财会管理人员一般都犯的是受贿罪,因为此种财会领导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一般在资金划拨等方面给予他人方便,从而收取他人的“感谢费”。
4、主动犯罪与被动犯罪并存。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分子都是为了谋取一定的不正当利益而主动作案,但是也存在少数情况下作案人员屈从于单位领导的意志,被迫参与侵吞国家财产的***同职务犯罪。
5、做案时间长、手段隐蔽,一般在较长时间后才发现。犯罪份子一般都是利用财务制度的不健全和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在较长时间内实施侵害国家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当审计部门审计时,犯罪份子往往利用涂改、伪造或变造会计凭证的方式来瞒天过海,掩饰自己的犯罪行为,从而使得犯罪行为在短时间内未被发现。
6、***同作案多。领导与财务人员勾结,串连。
7、侦破后追赃工作度大。一些犯罪份子侵吞国家财产后,携款潜逃,大肆挥霍,或者侵吞国家财产后用于非法活动,使得案件侦破后往往难以全额追回赃款,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