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大荔最新防疫政策

一、严格落实报备制度

目前尚在上海、北京、四川、天津、辽宁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高流行地区的人员,建议暂不返荔,确需返回的,务必提前向户籍地所在镇办报备,返回后配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荔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县”,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需提前向户籍地村(社区)或单位报备,告知往返时间及目的地,做好随访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属地、部门、单位、个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底线。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禁聚集聚餐

避免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原则,确需举办的须向属地镇办申请报备。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动态跟踪管理举办全过程,杜绝交叉感染。严控各类庙会、展销促销、大型文艺演出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进入公***场所落实亮码扫码通行,要主动扫描“陕西一码通”进行出行轨迹登记,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请广大居民朋友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全程佩戴口罩前往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不乘坐公***交通工具。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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