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是否合理
醉驾被查到,看酒精含量,八十到一百二十之间,多数地区不起诉,但会拘留3至7天,并处罚款,同时吊销驾照,五年内不能重新考。
其实应该提高对醉驾的刑罚。对据统计全国每年***查处酒驾、醉驾近200万起,其中,构成犯罪的醉驾有30余万起,占我国刑事案件总数的20%以上。也就意味着每年因醉酒驾驶犯罪的人数在30万人左右。
之前有代表提议取消醉酒驾驶入刑,改为行政拘留、罚款、吊销驾照等行政性措施来处罚。认为有些醉酒驾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入刑的处罚过重了。
根据目前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则被定性为醉酒驾车。
另外,我认为取消酒驾入刑完全不可取,特别是每年仍有30万左右的司机明知道醉驾已经入刑,仍然铤而走险。
醉酒后开车,可见虽然酒驾入刑已经十多年了,可还是有数量庞大的司机没有当回事,抱有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泊,一旦取消酒驾入刑,势必会助长这些酒驾司机的心理,更加不拿法律当回事,更加肆无忌惮的酒后开车。
醉驾的危害非常严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使一个或多个家庭破碎倒散,危害性不言而喻。类似醉驾发生伤亡的案例举不胜数,放任醉驾只会导致更多的交通事故发生,更多无辜的人会受到伤害。
总结:现如今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醉驾的刑罚是不是处罚过重,而是全国还有那么多的司机法律意识仍然淡泊,无视醉驾的刑法,明知故犯。
如果醉驾案件大幅度降低,司机普遍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时,可以考虑取消对醉驾的刑法,目前来看不但不应该取消醉驾还应该提高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