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主要内容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会议讨论决定了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条例,以及准备提交大会的宪法大纲、劳动法、土地法令、经济政策和关于红军问题决议案等草案。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到会代表600余人。这次大会宣告中华苏维埃***和国成立,并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称呼为“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全苏一大”及大会闭幕后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称呼为“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和国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苏维埃组织法、关于经济政策的决定、红军决议案,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外宣言、抗日宣言、少数民族问题决议案、红军优待条例、婚姻条例等法律、法令、条例、文件。
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人民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等机构。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背景: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至20日在江西瑞金召开。早在1930年1月上旬,***产国际远东局就向中***中央提议召开“全国各苏区代表大会”。1930年5月23日召开的全国苏代会主席团会议作出一项决议:在1930年11月7日召开中国工农兵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立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以集中革命的指挥力量,统一全国各苏区的政权和法令。
但是由于环境险恶,“一苏大会”筹备工作一度停顿,召开时间一再延期。而***产国际对此甚感不悦,不断敦促尽快召开“一苏大会”,远东局直接起草大会主要法律文件。在***产国际的敦促下,中***中央作了充分准备,于1931年9月20日作出决议,“在十月革命节正式成立苏维埃全国临时中央政府”,各苏区届时选派代表参加中央苏区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