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了一个不存在的公章犯法吗
法律分析
盖假公章依法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后果则是承担刑事责任。使用假公章,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假公章是指私自雕刻并使用公章,没有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使用假公章的情况分为两种:1、如果使用者知道该公章是假公章而使用,构成使用假公章罪,则触犯刑法。2、如果使用者不知道其为假公章而使用,其不构成犯罪,但制作假公章的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使用假公章签订的协议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并且要求使用假公章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