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

民事诉讼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民事诉讼活动中法院立案以后的下个程序是通知原告交费,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之后开庭的时间另行通知。《民事诉讼法》规定经审查决定立案的,应当计算案件受理费通知原告,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发出案件受理通知书;将该案的当事人姓名、案由等情况统一编立案号输入计算机。

2、立案庭决定立案后,应当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日期。经审查决定受理或立案登记的日期为立案日期。 立案人员应当及时将立案日期、移交日期等输入计算机。

3、法院立案后,送达被告法律文书,一般情况下会给被告一个月的举证期限。也就是,从立案到审判至少需要一个月时间。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6、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综上所述,民事案子到法院后需要开庭审理,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需要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交必要证据,才有胜诉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