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帮我带小孩,最后孩子掉厕所死了,请问他们要付法律责任吗

如果单从法律的角度说,当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既然承担看护孩子的责任,就要尽职尽责。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当然赔偿只是一个态度,为了让孩子的爷爷奶奶好受一点。 同时爹妈姥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也要承担责任,因此,多说服爸爸奶奶,姥姥已经够悲伤的了,尽快再生一个,可缓解所有人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