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指定新秀条款

NBA选秀的很多程序和规则。按时间划分,每年的NBA选秀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选秀抽签:NBA从1985年开始实行选秀抽签,每年季后赛激战正酣的时候,NBA会召集未能进入季后赛的球队举行抽签仪式,来决定未来头三号新秀权的归属。

除了常规的选秀程序之外,NBA还对参加选秀的美国本土高中毕业球员参加选秀和海外球员参加选秀增设了一些特殊规定。以下是NBA劳资协议对这两类球员参加NBA选秀的规定条款。美国高中毕业球员申请参加选秀的规定(a)一位定居在美国并已完成高中学业的球员,可在选秀开始的45天前向NBA发出书面通知,在表达他放弃进入大学继续学业的意愿后可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一旦这名球员被任何一支NBA球队选中,那么以下的规则将适用:(i)根据下面(b)的规定,如果该名球员不参加大学篮球队,那么他将获得参加NBA选秀的资格。

NBA成立至今已经75年,其规则也跟随比赛不断完善,如今已经有了一套完成的规则体系,这也能保证联盟球队的利益,以及效力于联盟NBA球员的利益。但是规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联盟球员的更迭,因为某些人,某些事,联盟也会为其出台新规,以保证其球员已经各支队伍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