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解析:

单位应该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争议 仲裁 涉及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证人 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书等本应由劳动者保管的文书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拒不提供由其管理的对劳动者有利的关键证据,导致劳动者举证不能,无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 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 辞职 、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