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
汕头,广东省辖市,经济特区,亦是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和粤东中心城市。汕头是全国主要港口城市、中国最早开放的经济特区之一,海外华侨及港澳台同胞500多万人,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7年12月,广东省政府将定位以广州、深圳为主中心,把珠海、汕头、湛江打造成省域副中心城市。要在这里发展经济,首先要获取商标的保护,若您担心商标注册时间太长影响公司打造品牌的进度,八戒知产商标转让网建议您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可以让您快速拥有属于自己的商标。以下是关于商标转让流程及费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转让流程。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二、商标转让所需时间
1、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2、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三、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三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5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5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3、商标的费用:一般商标的价格在两千至上百万不等,商标的影响力越大价格也越贵,具体您可以详询创名商标网,这里有海量商标等您来挑。
四、商标转让法律规定
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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