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律师刑事案件

您好

首先,您叙述的内容并不是很清楚,您的工资是否已经从打工的公司领取,然后借给了普兰店的工友赵某?这就属于个人借贷,你们之间是否有借条?有借条的话可以作为证据起诉赵某,要求他偿还您给他的借款。

但是您这个借款的时间有些长了,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的,从还款时间起2年。

没有明确写明还款时间的,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催款之日起2年,但最多保护20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已经超过两年,需要准备您在这两年中向对方催款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视频,最好是指名道姓,对方只要承认有这笔借款,哪怕他说暂时没有能力还款,诉讼时效也是中断并重新计算2年的。

我是山东济南的律师,只能在这里帮助您了,如果您想提起诉讼,最好还是找当地的律师。但是在起诉前一定做好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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