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地位和职权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专利侵权的认定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