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江西高安法院刘晓金是哪个学校毕业的
人物档案:刘晓金,男,高安人。 1988年从江西警校毕业。1990年选调到高安市人民法院,先后在新华、杨圩、新街等基层法庭工作,今年元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2005年被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并荣获江西省先进工作者 (劳动模范 )、“江西省十大平安卫士”荣誉和“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2006年当选为宜春市和江西省党代会代表,2007年 5月光荣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成为江西法院史上第一位党代会代表。2008年 2月28日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每一个案件都牵动着许许多多的心,刘晓金总是用爱心和真诚去感召影响当事人,用法律和人情去化解他们的纷争;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头连着党,一头连着老百姓,他总是尽力让两头越靠越紧。
近日,我们回访了这位让百姓称道的“母舅”法官。
有了一个收获:百姓叫我母舅法官
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对作为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来说,刘晓金认为只要有爱心、诚心、耐心、恒心和公心,就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化不开的坚冰,办不成的事。正是凭借着自己的“五心”,刘晓金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人生有了个不小的收获,当地百姓亲切地叫他“母舅”法官。
2005年,本报也以《“母舅”法官刘晓金》为题,报道了他为百姓解除纷争、促进社会稳定作出的贡献。
那时,刘晓金还在基层法庭工作,每每拿到案件,刘晓金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松懈,都细阅明查。凡是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他都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零距离地接触,待人诚心、话语暖心、办事公心,想办法消除当事人的怨气和不稳定的情绪,尽力避免出现“一遭诉讼,十年如仇”的局面。他曾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一对老夫妻的独子死了,他们担心年轻的儿媳妇以后改嫁,不肯把唯一的小孙女给媳妇抚养。于是儿媳妇起诉公婆剥夺了她的监护权。案情本身并不复杂,法律界定也很明确,但因为有乡俗民情的因素,处理不好,就有可能激化家庭矛盾,影响小孩的成长。为此,刘晓金数次登门耐心细致地给老人讲解法律,并动员村干部、镇干部多方面做工作。经过庭前、庭中、庭后多次调解,老人最终同意将小孙女交还给儿媳妇。但是调解协议生效后,老人又变卦了,拒不将小孙女交出。法庭本可以强制执行,但刘晓金考虑到,如果强制执行的话,他们的关系也就僵了,给今后的生活也会留下更多的隐患,社会效果也不会很好。刘晓金再次踏进老人的家门,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老人的种种疑虑终于被一一化解了,主动将小孙女交还了儿媳妇。如今,老两口经常买点礼物去看望小孙女,儿媳妇也经常将小孩送去陪伴爷爷奶奶。
悟出了一个道理:法律也需要百姓的支持
虽然已担任高安市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但从 1990年到今年初,刘晓金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在 18年的办案实践中,刘晓金悟出了一个道理:法律是保护老百姓的,是老百姓的靠山;同时,法律也需要老百姓的支持。有一次他和同事到辖区一个村庄去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是个屠夫,有兄弟六个,在当地很有势力。中午一点多钟,刘晓金他们找到了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义务,还抢去执行公务证想撕毁。执行公务证被夺回以后,被执行人又突然抓起屠刀向执行人员砍去。大家一起将屠刀夺下,这时被执行人又故意躺在地上耍赖,他70多岁的老母亲也往地上一倒,大喊:“法官打人了……”一群人把执行人员团团围住,有的动手拉扯执行人员,有的把法院的警车砸坏,场面一度非常混乱,无法控制。此时,有些熟悉刘晓金的老百姓和村干部站了出来:“这是杨圩法庭的庭长刘晓金,他们在这里执行公务,如果大家阻挠执法出现不良后果,你们会吃不了兜着走。”因为在场群众的支持,慢慢地刘晓金他们得以解围出来。后来,被执行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要求执行和解,履行了判决书的义务,并写了悔过书,接受了对妨碍执行的罚款处罚,同时赔付了受损车辆修理费。
18年来,刘晓金走遍了 3个法庭辖区内的 8个乡 (镇 ),109个村,上千个村民小组,为辖区老百姓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肯定。他主审及参与审理的 1800余宗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 87%以上,判决案件中上诉率不到 10%。上诉案件中无一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超时限,当事人无一上访、缠诉。今年 2月刘晓金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多了一份责任:要为百姓做更多的实事
2006年刘晓金当选为宜春市和江西省党代会代表,2007年 5月光荣地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成为江西法院史上第一位党代会代表。刘晓金说,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既感到无比自豪和光荣,更觉得是一种鞭策和激励。十七大报告对政法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身上的责任又多了一份。如今,他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为百姓做更多的实事,发挥***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构建和谐社会的忠实实践者。
法官感言:做诉讼双方的沟通者
改革开放的过程是我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的过程,也是我国健全和完善法治社会的过程。近年来,人们的物质生活丰富了,他们维权的意识也增强了,律师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法庭上,案件标的从过去的几百元到如今的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案由也复杂了,因此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职业要求。如今,做法官不仅是简单地裁判执行了事,还要把工作做得更加仔细,把尊重法律、依法办案与履行社会职责有机地结合起来。法官不应是败诉者的仇敌,而是胜诉者和败诉者双方沟通的桥梁。只有他们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法官的工作才算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