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点占道经营,交通部门有管理和处罚权吗?
回复 8# 市城管办领导说的综合治理是对的,必须指导各区城管办组织城管、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合整治洗车点占道经营问题。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沿街和广场周边的商业、饮食业以及制造、加工、车辆清洗、维修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所以说,管理和处罚占道经营是城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而不是交通部门。《江苏省机动车管理条例》没有设定交通部门对占道经营的洗车点如何处罚条款。而现实的管理中,许多洗车点经交通部门多次教育,依然跟交通部门管理人员打游击战,他们都知道交通部门没有对占道经营的处罚权,所以,交通部门处于软管理状态。 要想彻底改变我市主城区洗车点长期占道经营现状,市政府必须划定专门区域用于车辆清洗经营,定期组织联合整治,单一依靠交通部门的整改或教育批评是达不到目的的。不少洗车点都是下岗工人,即使你交通部门以《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为市场准入关也没有什么效果,因为他们即使不拿许可证也照样经营,他们的理由就是混饭吃,大的门面租不起,小的门面又不符合规定,政府必须解决洗车点占道经营的根本问题才是首选。。希望市城管办领导加快推进联合整治步伐,别让交通部门乱执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