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面部疤痕赔偿案例
法律分析:小孩躺在床上睡觉,生活老师在训斥另外一个小朋友,他小孩好奇抬头看了一下,生活老师拿起枕头砸向他小孩的脸。孙先生怀疑是枕头上的拉链划伤了儿子的脸,他问过儿子怕不怕老师,儿子说老师很凶,现在不敢去上学了。园长表示,孩子的伤痕在脸的左侧,当时生活老师甩枕头,孩子正趴着,右脸朝向生活老师。老师一整天都没有发现孩子脸上有伤痕,家长4点多接走孩子,5点多找过来说孩子右脸上的划痕是在幼儿园弄的。幼儿园愿意给出一定赔偿,前提是要他解决后面的问题。他明确表示,他是不可能跟所有的家长说这视频是假的。通行的朋友说,按照学费10倍赔偿,幼儿园算了一下有30多万。孙先生已经把问题反映给了当地教育部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