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国宴”商标被认为违反《商标法》,它违反了商标法哪些条例?
首先茅台国宴这个商标可以说是华而不实的,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违反了商标法不能欺骗大众条例。而且一旦带有这个商标,就会让人们觉得这个酒很高大上,价格定得很高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实际上这个酒并不值那个价,并且商标注册成功后,接下来厂商就可以利用这个商标进行大肆的圈钱,所以国家处于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驳斥了此商标的注册。
而且一旦允许国宴作为商标,就难免会让人们觉得有一种奢侈的风气在茅台中盛行,并且还带有一种把茅台捧上顶点的意味。要知道虽说茅台现在是国宴御用的酒,但是并不代表着茅台以后会一直出现在国宴上,可能其它的酒发展好的话,就会把茅台给挤下去。
但是现在你让它注册茅台国宴这个商标,会给人们一种茅台等于国宴的错觉,而且在之后会夹杂着一些不好的风气在里面,就比如说有些商人在一起吃喝的时候,就必须要点茅台,来彰显自己的地位,但其实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一点都不重要,什么酒不能喝呀?你非要喝茅台吗?
所以接下来我希望人们能够抛弃对茅台的这种“偏见”,以及茅台的厂商也要为此做一些相应的调整,只有这样茅台才能够健健康康的发展下去,不然迟早有一天会栽一个大跟头,到时候700个亿有可能都解决不了问题,所以说一定要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