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锐评丨副校长连扇学生耳光,到底是冲动还是害怕?

江西吉安12岁的小刘,日前因为叫了学校副校长的外号,被该校副校长蒋某打了耳光。有在场的同学称,副校长当时坐在小刘身上连扇了他20多个耳光,打得很凶。副校长则称自己只打了两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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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之间发生龃龉乃至冲突,有时确实难以完全避免。但是,因为叫了一声外号,学生就被副校长打耳光,的确非常罕见,甚至有些匪夷所思。在整个事件中,这名副校长的表现不但没有体现出他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涵养和应该有的教育方式,甚至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学生在公开场合叫副校长外号,当然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涉嫌侮辱师长的尊严。这一点,学生的家长和学校的老师,都应该对他进行纠正和教育,具体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可以商榷。但12岁的孩子正是顽皮之时,对这样的恶作剧或不礼貌行为,大可不必上纲上线,动粗更是没有必要,也涉嫌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14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除了法律层面,作为学校的副校长,除了遵纪守法,还应考虑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给全校师生的表率作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存在的价值,就是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说正确的话。你自己的言行是否妥当合宜,也是给孩子的一种引导。很显然,暴躁地坐在一个孩子身上扇耳光是一个失败的表现,不仅是作为一个普通公民的失败,更是作为一个教师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