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工作者出庭还受限吗
依旧受到限制,
1、司法部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诉讼代理执业区域问题的批复
司复(2015)4号
四川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区域及出庭提交材料的请示》(川司法201526号)收恶。经研究,批复如下:
《乡镇法律服务业务工作细则》(司法部令第19号)第十四条笫(四)项“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本辖区”,是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和直辖市的区(县)行政区划辖区。
此复。
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