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嫖娼被警察抓了,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嫖娼是指以金钱或者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当然,嫖娼不可能是孤立存在的行为。说白了,有嫖娼者存在肯定就有卖淫者存在。因此,在我国的法律中,通常把卖淫和嫖娼看成是同一类事情来处理,参与者所受到的法律处罚也差不多。

曾经我就亲眼目睹了一个嫖娼事件的处理。王某是我们这儿的一个单身汉,经常到茶馆喝茶。而王某所去的茶馆,经常会有一些打扮妖娆的中年女子光临。而我们这儿的茶馆,一般都是些中老年男人打牌,聊天聚会的地方。这些女人出现在这里,她们是干什么的其实大家都很清楚。

说实话,我们这儿的茶馆,经常都有卖淫嫖娼这样肮脏的交易在进行,大家也习以为常,王某其实也经常照顾这些女人的生意。当然,对于在这样的场所发生的这种肮脏交易,估计公安机关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去管。因此王某很幸运,从来没有被查到处罚过。

不过,这次王某就没这么幸运了,因为他昨天刚和李老头吵过架。而李老头看着王某和一个打扮妖娆的的女人,在一起聊了一会儿,并暧昧地走出茶馆后,当即就报了警。随后警方在一个小旅馆里,查获了衣衫不整的王某和那个女人,对此,二人供认不讳。

最后,公安机关对那个卖淫女进行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对王某,公安机关只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未进行其它的处罚。而公安机关之所以没有给王某和卖淫女进行同等的处理,是因为王某已经七十多岁了,并且身体也不好,又是经济困难的低保户等原因。当然,对王某进行这样的处理,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那么现在的卖淫嫖娼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首先,一般的卖淫嫖娼参与者,按现法律规定,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只有组织者、包庇容留者和一些特殊情况,才构成刑事犯罪。这也就意味着,一般的卖淫嫖娼,只能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卖淫嫖娼的参与者,一般处以10~15日的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初次参与者,以及年龄在16岁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参与者,则可处以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以及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而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年龄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是不适采取行政拘留的。那么这也就意味着,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参与嫖娼,则可能不会被行政拘留。

值得注意的是,在参与嫖娼的过程中,如果还涉嫌有其他情况,则有可能涉嫌犯罪。比如明知嫖娼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女性而参与嫖娼的行为,则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强奸罪"。而强奸的量刑起点,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比如,明知自己患有严重的性病,却故意参与嫖娼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刑法中的"故意传播性病罪"。而"故意传播性病罪",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以及并处罚金等。

最后说一句,虽然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受到刑罚的处罚,但是卖淫嫖娼可以传播疾病,影响婚姻家庭稳定,使社会价值观变得扭曲等。因此大家应彻底远离,切勿沾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