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2019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一、招生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坚持“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莲都区户籍儿童;

 2.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文件需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适龄听障和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原则上向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莲都区培智学校)申请就读。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附医院证明),经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19年全区公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04个教学班,4165名学生;全区民办小学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50个教学班,1989名学生;全区***计招收154个教学班,6154名学生。

 四、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

 1.报名办法

 (1)城区户籍(含联城街道)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3日8:30—6月9日17:30。网上报名须知详见附件。

 (2)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等政策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处州中学。

 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安置房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以及家庭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儿童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父母护照复印件;

 ②侨办出具的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原件;

 ③儿童监护人(莲都城区户籍)户口本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国内公证处或国外中国大使馆办理的儿童监护人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同胞子女就读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儿童父母在莲都投资或者工作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儿童及父母在莲都居住证明(公安机关出具)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儿童及父母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丽水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儿童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办法

 (1)城区户籍新生录取根据“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将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均在本学区的,第一批录取。

 ②适龄儿童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学区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第二批录取。

 ③适龄儿童户籍落户在本学区,但不属于上述两类情况的,第三批录取。

 当同一批次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视儿童户籍落户时间的先后录取。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2019年3月31日后登记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等教育优待政策予以落实。

 (3)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按《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1〕35号)等政策予以落实。

 (4)军转干部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以及城区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等政策生,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3.学区划分

 莲都区2019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市实验学校:丽阳门社区(灯塔街以北区域,灯塔街以南、城东路以西区域)。

 囿山小学:厦河门社区、大洋河社区、梅山社区(大众路以东区域)、大众村、新建村、丽华村。

 中山小学:府前社区、永晖社区、大水门社区(解放街以北区域)、丽阳门社区(灯塔街以南、城东路以东区域)。

 中山小学南明校区:城南村、水南村、大门楼村。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北郭桥社区、白云社区、朝阳社区、北苑路社区(宇雷北路以西区域)、天宁社区(城北街以南区域)、接官亭社区(城北街以南、中山街以东区域)。

 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天宁社区(城北街以北区域)、接官亭社区(城北街以北区域)、三岩寺社区(丽水学院及以北区域)、城西村、城北村。

 刘英小学:西银苑社区、东银苑社区、星湖社区、厦河村、古城村、城东村、开潭村。

 城北小学:左渠门社区、凤凰社区、三岩寺社区(丽水学院以南、教工路以东区域)、丽光村、丽南村。

 莲都小学:金苑社区、万丰社区、正阳社区、丽阳社区(丽阳街以南、开发路以西区域)、佳和社区(丽阳街以南、东环路以西区域)、后甫村、海潮村、关下村、社后村。

 人民路小学:灯塔社区、后庆社区、接官亭社区(城北街以南、中山街以西区域)、灯塔村。

 梅山小学:梅山社区(大众路以西区域)、大水门社区(解放街以南区域)。

 天宁小学:北苑路社区(宇雷北路以东区域)、佳和社区(丽阳街以北区域,东环路以东区域)、天宁寺村、九里村、长岗背村、岩泉村、青林村、冷水村、秋塘村、凉塘村、余岭村、枫树湾村、下后弄村。

 水东小学:东升社区、水东村、金东村、芦埠村、塔下村、黄泥丼村、河村村、水岭根村、瀑泉村、凤化村、湾岙村、祝村村、杨坑村。

 联城小学:联城街道娄丰堰社区及所属各行政村。

 特别提醒:常住户籍儿童教育服务区,会因新建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请勿将学区划分作为购房或迁户的依据。

 4.结果查询

 适龄儿童录取的就读学校,家长可于8月下旬在“丽水公***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各乡镇小学负责(碧湖镇小学招生工作由碧湖镇人民政府与学校根据全区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工作)。适龄儿童入学时须提供儿童及父母户口簿、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三)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根据“家长自愿、学校自主”的原则进行招生,在6月底之前完成(城区民工子弟小学招生时间原则上与公办小学同步)。民办小学招收一年级适龄儿童由家长自主报名,学校通过面谈方式进行自主录取,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经区教育局核准后执行。

 莲都区白云小学(民办,即莲都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继续实行划片招生,学区范围、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收费办法等详见《2019年莲都区白云小学招生办法》(另行发文,请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莲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被民办小学录取后,不再参加公办小学的划片招生。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双方确因在莲都城区工作,申请在城区公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根据其父母在城区的住房(全权所有产权)、就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等情况,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相应的招生办法,详见《莲都区2019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莲教发〔2019〕28号)及“莲都区2019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通知”(请关注“莲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招生咨询电话:2132905;213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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